大家好,小空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法人变更后还有什么需要变更,企业法人代表变更后 还有哪些部门需要去做变更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还有工商局、代码局以及银行办理变更。
2、企业变更法人代表,首先要到工商局递交变更申请,包括任免职证明,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申请书、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3、大概7到15个工作日会有批复,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后,还需到国税局、地税局及代码局以及银行办理变更。
4、国税局、地税局到前台领取变更登记表格(或上网下载表格)填好后,连同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递交前台即可。
5、银行的话要带上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印鉴卡及公章、财务章、新旧法人印鉴等。
6、法人变更还需进行许可证变更换取了新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预留印鉴之后,对一般公司来说,法人变更就完成了。
7、可是若公司还有其他的证书,上面也标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字样的,比如ICP许可证(即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等,那么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你还需要及时去办理这些证书的法人变更。
8、另外,若公司有进出口业务,变更法人还需要去海关、外汇局等部门进行法人变更。
9、这些变更所需要的材料无外乎也是上述“证明变更属实的证据”,是否还需要其它的建议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
10、而且变更这些许可证的时间点一定要把握好,比如就ICP许可证来说,每年的1月4号至3月31号进行年检, 如果没有按时年检或有违规和虚假信息,通信管理局将会吊销你公司的ICP证,并且规定你3年之内不得再办理ICP许可证。
11、我们都知道公司的每一个许可证都是公司的某一些经营范围的“通行证”,一旦被吊销,就意味着这些经营范围三年内无法继续经营下去。
12、所以变更许可证时一定要协调好年检的时间,不要错过了年检。
13、注:办理ICP经营许可证年检通常需要20个工作日左右的时间。
14、ICP变更需要30个工作日左右,当然,若想快一点,可以办理加急。
15、扩展资料办理企业法人变更需要的材料: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16、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17、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18、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19、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20、6、变更后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1、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22、8、《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23、9、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24、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25、1企业法人经济性质变更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26、1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济性质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27、13、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变更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提交《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
28、14、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29、1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30、16、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验资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工会的,由上一级工会出具证明。
31、17、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期限的文件。
32、18、企业章程修正案(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33、1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金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34、 20、增设/撤销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的批准文件。
35、2拟增设分支机构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或者其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36、22、全民所有制企业增设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分支机构的《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表》;非全民所有制企业增设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法人分支机构的验资证明;增设不具备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提交《资金数额证明》。
37、23、企业法人出具的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38、24、撤销分支机构的,提交被撤销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9、25、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并按规定提交原件核对)。
40、26、按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41、参考资料:法人变更-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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