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转移财产如何界定时间(恶意转移财产)

尹薇淑
导读 大家好,乐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恶意转移财产如何界定时间,恶意转移财产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最高人

大家好,乐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恶意转移财产如何界定时间,恶意转移财产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

2、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3、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