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乐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劳动务工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劳务用工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
2、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3、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
4、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合同性质不同。
5、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6、 2、合同目的不同。
7、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8、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
9、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10、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
11、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
12、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
13、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14、 5、法律调整不同。
15、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
16、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17、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
18、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
19、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20、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
21、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22、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
23、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合同性质不同。
24、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5、 2、合同目的不同。
26、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27、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
28、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29、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
30、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
31、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
32、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33、 5、法律调整不同。
34、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
35、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36、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
37、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
38、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39、 你的可以直接诉讼的。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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